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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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30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杜锋律师,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我们的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些人因为违约而赔偿多少多少万。其实这就是诚信的代价吧。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还要违约。那么自然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够弥补违约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一、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1、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有约定的补偿的标准就要按照按购房合同上的补偿标准去办理。


  2、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开发商一般购房所交得定金应该双倍退还,并且交购房全部钱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二、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那么这里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这里所讲的;一定期限;其实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


  开放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买房人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可以一并赔付。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

  1、不可抗力导致延期

  比如华北地区每到冬天就会大面积环保督查,导致大部分建材企业、房企无法正常开工;还有某些城市,因为举办某大型运动会、创建文明城市、大规模修路等,造成钢筋水泥等建材运不进项目地,长时间停工等,都会造成开发商延期交房;


  2、开发商资金链问题导致延期

  这是业主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开发商资金链问题,导致人工、建材等资金无法按时支付,项目进入停工状态,一般小开发商或者小产权楼盘会发生这样的问题;


  3、工程验收不合格,无法交房

  因为工程质量、消防等问题,开发商没办法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交房,只有;改;或者;拖;两条路,;改;的成本太多,很多小开发商选择了;拖延;,造成交房延迟,甚至遥遥无期。


  4、开发商捂盘

  在房价飞涨的时候,有些不良开发商故意延期不交房,不惜毁约让老业主退房,然后重新以高价卖给新业主。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违约可能会造成对自己和对对方十分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对违约的那一方,毕竟违约就代表着诚信的缺失。以后别人还敢和你签合同吗我觉得这里要打上一个问号。





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和合同终止都属于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发生纠纷时的证据。下面就由法律为大家介绍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终止的情形、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等法律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使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或者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消灭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不正常的方式。


  2、抵销

  抵销是指互负到期债务的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消灭相互间所负相当额的债务的行为。


  抵销可分为两种形式:法定抵消、约定抵消


  3、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得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三、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存在。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应大于过失一方的。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是基于缔约过失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3、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内容,了解清楚合同无效与终止的情形可以让劳动者坚守岗位,履行自身义务,也可以让用人单位遵守法律,保护劳动者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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