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13671825301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房改房的类别

添加时间:2014年5月29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 “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联系电话:13671825301

全国服务热线

13671825301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