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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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年1月13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各勘察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陈锦颖,联系电话:83785095。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深圳(楼盘)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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