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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各勘察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陈锦颖,联系电话:83785095。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深圳(楼盘)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