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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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用途——————银行承兑汇票

添加时间:2016年9月19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银行汇票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属于银行票据,它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出票银行,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商业汇票ref="gongsifalv/piaojufa/huipiao/" target="_blank" class="key_word">汇票和支票,具有较高的信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较乐意接受. 银行汇票适用于同城和异地的款项结算,相对于银行本票和支票而言,较适合于在不同地区的商品交易双方使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一般的商品交易结算,也可以用于劳务及其他款项结算. 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在出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是未在出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人只需向出票银行交存一定的汇票资金,即可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因此,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并不垫付资金. 银行汇票可以办理转帐结算,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背书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也不得再转汇票。银行汇票只限在规定的区域内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在我国的票据使用中银行汇票所占比例相当大,银行汇票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票据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银行汇票的法律地位。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因此银行本票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属于银行票据,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商业汇票和支票,具有较高的信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较乐意接受. 银行本票仅限于同城使用,即只适合于在同一交换区域内(同城)的商品交易双方使用。在这一点上不同于汇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一般商品交易,也可以用于劳务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银行本票可以办理转帐结算,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用以支取现金. 使用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在出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是没有在出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但申请人必须先足额交存一定的本票资金,因此,签发银行本票的银行并不垫付资金.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资金转帐速度是所有票据中最快最及时的.定额银行本票的起点金额是一千元.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背书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也不得再转汇票。银行本票只限于在同城区域内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二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时“现金”字样的银行丧失不得挂失。 我国普遍开展银行本票的时间并不长,银行本票还是一种较新的票据结算方式,银行本票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办理转帐结算具有明显的优点,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票据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银行本票的法律地位。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鉴于我国多年使用支票的习惯,并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方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使用,保留了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并新增了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即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即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仅限于同城结算,即支票只适用于在同一交换区域内(同城)的交易双方使用。在这一点上不同于汇票。 支票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要求支票的出票人有较高的信誉度。票据法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支票可以用以办理转帐结算,也可以用以支取现金,但用于支取现金的,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支票的部分记载事项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可能无法确定支付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因此,为了更加方便支票的使用人,《票据法》明确规定了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而且即可以由出票人授权本单位的使用人员补记,也可以授权收款单位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出票人在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背书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也不得再转汇票。支票只限于同城区域内背书转让。支票的持票人可以委托其开户银行收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见票即付,但支票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进帐时间为经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将票款划回的时间.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曾效仿前苏联,将信用全部集中于银行,因此,支票一直没有得到广泛地使用,但支票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在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结算中有着极为广泛用途,使用得当,可以加速结算资金的周转,减少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因此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新颁布的票据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支票的法律地位.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承兑和贴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严禁利商业汇票拆借资金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商业承兑汇票即可以在同城范围内使用,也可以在异地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到期日可以由出票人根据需要确定,一般有四种表达方式: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如属于分期付款方式,可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背书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也不得再转让汇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承兑人(付款人)申请挂失,失票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一般来说,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三资企业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法人和个人不得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承兑和贴现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严禁利商业汇票拆借资金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可以由出票人根据需要确定,一般有四种表达方式: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如属于分期付款,可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背书人在背书栏注明“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也不得再转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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