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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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以过户为准 待用”房产证不能买卖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6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读者黄小姐:我在宝安购买了一套1985年修建的二手房,却因为原房产证上有“待用”两字而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我们找律师做了一个买卖鉴定。我想知道这个买卖鉴定有法律效益吗?我的房产能否得到保障?

  《深港8财》: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这种“待用”房产证是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房产市场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产生的。主要是开发商对于房产的相关手续不全造成的,目前遇到这种情况是不会发房产证的。“待用”房产证不能进行相关过户买卖,具体补救措施一是开发商后续补齐相关手续,二是等到政府采用行政手段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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