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13671825301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买房后遭遇面积缩水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8年3月19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近年来,市民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烂尾楼、装修质量、延期交房、房屋面积缩水等投诉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增长。当高房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时,业主对于动辄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房屋的维权更应重视。今天我们推出“买房后遭遇面积缩水怎么办”,特别对房屋面积缩水进行关注。
  编者按: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在现代消费者眼中,商品买卖不再是简单的物币交换,而是为了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市民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烂尾楼、质量、延期交房、房屋面积缩水等投诉出现了一定比例的增长。当高房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时,业主对于动辄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房屋的维权更应重视。今天我们推出“后遭遇面积缩水怎么办”,特别对房屋面积缩水进行关注。
  陈先生等25位业主分别从开发商处买了一套或几套期房,交房后却发现,房子的公摊面积比合同上的增加了,套内建筑面积变少了,总的建筑面积也相应“缩水”了。开发商该不该赔偿呢?
  期房面积严重“缩水”
  陈先生是温岭箬横人,2007年和铜陵市营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在横滨广场住宅小区7号楼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297.19平方米的期房。房子是立地式的,共6层。
  签合同时,陈先生和开发商约定:房子的建筑面积为297.1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290.59平方米,公摊面积6.6平方米。
  2009年5月,开发商交房。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陈先生发现,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着:建筑面积294.5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86.65平方米。
  陈先生纳闷了,这和当初签的合同完全不一样。“算下来,现在的公摊面积是7.91平方米,比合同多出了1.31平方米,但套内建筑面积少了3.94平方米,总的建筑面积少了2.63平方米。”陈先生说,1平米就是三四千元,“缩水”的面积要让开发商赔回来。
  开发商要求签补充协议
  横滨广场住宅小区7号楼一共有30套立地式房子,购买的业主有25位。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中,这30套房子,每套房子的面积、售价都有不同。但相同的是,这25位业主都发现了商品房面积存在缩水现象。
  “其实一开始,大家只是在讨论房子面积少了,没意识到要去维权。”陈先生说,但一件事让他和其他几位业主决定维权。
  在办房产证前,开发商突然提出要业主们签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称,交房时,房屋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开发商还催促业主们,一签完补充协议,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当时,其他住户们陆续签了协议,只有陈先生等3位业主不愿意签。“我们拿着补充协议给懂行的人看,他们说房子面积肯定存在问题,应该找开发商赔。”
  25位业主抱团维权
  经过商量,25位业主决定集体向开发商索赔。
  陈先生说,一开始,他们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表示“要调查了解”,但一直没有回话。
  随后,业主们先后跑了箬横镇政府、箬横镇工商局、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打过市长热线,找过新闻媒体。陈先生说,温岭市建设规划局认为房子面积要按合同规定计算,开发商应该赔偿。不过,开发商没有给出明确答复。留给业主们的是漫长的等待。
  经过多方奔走,2009年9月,箬横工商所、箬横消保分委就房屋面积问题展开调查。经过温岭市城乡建设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现场测绘,测绘结果显示,产权面积与2007年9月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面积相比存在“缩水”现象。
  开发商返还房款57.16万元
  从实地测绘结果来看,30套房子均存在2.51-8.89平方米不等的缩水,缩水总面积达153.39平方米。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注意到,每套房子缩水面积均未超出双方约定的3%幅度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随后,工商部门召集开发商和业主进行调解。经过10多次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开发商一次性全部退还每户多收的房款,多收房款金额为面积差乘以合同约定价格。按销售合同价格计算,开发商返还25位业主合计57.16万元房款。
  为何房子面积会“缩水”?开发商解释,在合同中,他们将开放式阳台面积全算入了套内建筑面积。根据有关规定,阳台建筑面积,每户阳台(无论凹凸阳台)封闭的,按100%的建筑面积计算;不封闭的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算。
  热线小贴士
  如何处理房屋面积缩水
  温岭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消委会接到有关房子的投诉中,大多是房屋质量问题、烂尾楼、装修质量、延期交房为主,房屋面积缩水在投诉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他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应该睁大眼睛,一定要仔细看合同,认真核对条款,要把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都与开发商进行约定,避免事后出现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该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或选择退款。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退款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该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有退房和退款两种选择,选择退房的处理办法与上等同,选择退款的,该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联系电话:13671825301

全国服务热线

13671825301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