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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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抵顶是什么意思 工程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

添加时间:2020年6月17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杜锋,上海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款抵顶是什么意思

  当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合同的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筑时,开发商是应当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如果工程项目完工了却正好遇上开发商没钱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开发商往往会采取工程款抵顶的方式来支付工程款,那么工程款抵顶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工程款抵顶是什么意思


  抵顶工程款是房地产商的一种付款方式。


  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项目并完成验收之后,就可以想开发商请款至工程款项总额的95%,留下5%的维修保证金。


  但是开发商由于资金或者其他问题,无法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时候,就会使用这一种方法付工程款。而且商品房局限于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小区位置内。房子单价是按当时的市价70%~85%来折算的。




  二、什么是工程抵款房


  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


  我们都知道,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


  三、工程抵押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管是工程抵款房,还是银行抵款房、个人抵款房,首先要认清产权。


  个别开发商在以房抵款过程中存在重复抵押问题,因此购买此类房时,需注意产权是否明晰。


  2、根据法律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之前,工程抵款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开发商,购房合同只能与开发商签订,与承建商签合同是无效的。


  3、购房时,应要求卖房者出具售房发票,一方面可以避免办理产权时遇到麻烦,另一方面可防止开发商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不履行合同。


  4、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一定要将与承建商约定的价格写进合同,至于承建商与开发商之间如何结算,由他们之间签订协议予以明确,与购房者无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 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


  因此,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 税目缴纳营业税。


  综上所述,抵顶工程款是房地产商的一种付款方式,很多时候是由于开发商无法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时,所以采用工程款抵顶的方式来支付工程款,为您整理的;工程款抵顶是什么意思;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建筑工程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工程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

  建筑工程的完成期限长,所需要的工程队比较多,也就会把各种的工程承包出去给施工队去完成,也就是这样,在工程方与施工方会产生很多的纠纷,对于这些纠纷我们要怎么去解决呢那么,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有关于工程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工程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


  1、和解


  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建设工程纠纷和解解决有以下特点。


  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


  纠纷的解决依靠当事人的妥协与让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


  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2、调解


  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解决有以下特点:


  有第三者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但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


  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


  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建设工程纠纷仲裁解决有以下特点。


  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


  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


  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解决有以下特点:


  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


  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执行的强制性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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