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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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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可以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吗?工程未验收,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添加时间:2020年6月17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ingjilaw.cn/

 杜锋,上海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可以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在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时,优先追讨工程款的权利。但是,当建筑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还可以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呢


工程合同无效能否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实践中,当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时,往往意味着其已经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不善等不利情况。


这时,除了承包人要追工程款外,发包人的债主为了追回欠款,肯定也会要求其还款的,那么必然就会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


因而,承包人能不能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成了能否有回款的关键。


只是在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目前尚无全国统一规定,在理论界及各城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存在截然不同的规定。


诸如广东、江苏省高院认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无权行驶优先受偿权;杭州市中院、安徽高院则认为,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可以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应结合自身实际及地域而定,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咨询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此外,即使此时承包人能够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也不是想用就用的,是有一定条件的: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逾期未行驶的,优先权消灭。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应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来行驶优先权。通常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来受偿。


4、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最终经验收合格,才可以要求付工程款,才鞥行驶优先受偿权。


倘若在生活中,遭遇这种事情的,建议先和发包人协商付款事宜,协商不成的,及时找个建筑工程律师详细咨询,制定合适的处理方案,妥善追款。



工程未验收,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发包人因资金困难、债务纠纷或有意“压价”等原因,时常会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了工程欠款的事实。这时承包人能否行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往往就成了承包人能否追回、能否尽快追回工程价款的关键。


建筑工程未验收承包人依然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此可见,承包人行驶优先受偿权时,并没有受到已完成建筑工程的是否已验收的影响,只由在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是在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款的,才涉及到这类问题。


但在实践中,已完成建筑工程未验收有不同的情况,在面对这些不同情况时,承包人都可以主张优先受偿工程价款:


1、建筑工程已竣工,承包人提交了验收资料,但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其又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发包人故意不验收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行驶优先受偿权。


2、建筑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建筑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经实际使用的,也不能以未验收为由不付款,承包人可要求优先受偿。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未验收都不影响承包人行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权期限、法定别除权等才是影响承包人能够行驶优先权的重要因素。在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承包人要是无法自行确定可不可以行驶优先权的,最好及时向专业的建筑工程律师进行咨询,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不能行驶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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